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县环境保护局已经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产业集聚区机械制造产业园7#、9#厂房 |
正环审表【2024】7号 |
2 |
******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第一机械制造产业园5号厂房 |
正环审表【2024】6号 |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项目》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报告表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