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农村局
监理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4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工程地点: ******办事处大余庄村;沙河店镇大李庄村;诸市镇李楼村;水屯镇雷寨村 ;
3.工程规模:约20公里;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948.31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刘玉亮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元,小写: 144000 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144000 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2024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满一年保修期止。
2. 相关服务期限:同监理期限。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道路项目相关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 年 12 月 30日。
2. 订立地点: ******农村局 。
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38号1号楼7层70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王秀红
******银行: ******银行: ******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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