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 包 人 ( 全 称 ) :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委员会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中国药谷“超级工厂”(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国药谷“超级工厂”(二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2. 工程地点:驻马店高新区清河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东南角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驻发改审批【2022】104号。
4. 资金来源:驻马店市财政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2891.79m? ,约合319.3亩,总建筑面积142386.80m? 。工程部分初步设计概算51178.36万元(含设计277万元),资金来源为驻马店市财政资金和方专项债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质检楼、生产检测楼******消防、绿化、园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
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设计、施工、采购 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2、工程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3、设备采购(设备采购供应与设******消防、电力等常规设备。技术规格及数量满足发包人需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4、其他应包含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的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7.工程建设流程:本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编制图后,经图审单位评审后由发包人指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双方核对完成,施工图预算经评审机构评审后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作为工程总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依据。竣工结算经市财政评审部门评审后作为最后结算依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700 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 100 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包括报有关部门评审并经图审单位审批)。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合格标准,争创国家级及省级优质工程奖。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设计报价: ******元 ,施工报价: 经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工程 结算价的99.76%(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优惠)。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柒万元整 ,(?****** .00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安海。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委员会 。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履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2条履约担保相关条款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 发包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
******委员会 ******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银行: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驻马店市黄淮 承包人(公章):******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心怡路319号易
元国际B座929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0371-******
传 真:****** 传 真:
******银行:******有限公司 ******银行:交行郑州优胜南路支行
驻马店铁东支行
账 号:*078801 账 号:*******4
邮政编码:463000 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