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25-01-1
2、采购项目名称: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确政采招-2025-01-1A |
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 上蔡县芦岗办事 处东瑞路中段12 8-65号 |
2,720,107.00 |
元 |
评审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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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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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委员会主任)、商继霞、孙永昌、周春霞、陈宏(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37,641.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
地址:确山县乐山林场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4号楼5单元4层32号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