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3〕54号
关于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杨滞〔2023〕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的安全隐患,保证泄洪闸的安全运行,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建设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闸墩及翼墙混凝土防碳化处理104.86m3,部分机电及金属结构构件更换1项、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更新改造1项、闸屋顶修缮373.2m2、新建闸后180m长交通桥1座、重建防汛仓库三间32.85m2等。
(2)本项目在原址除险加固,不涉及新增占地。
三、项目投资规模:
工程总投资为252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466.9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22.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解决。
四、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
******水利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杨滞〔2023〕19号)************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京万咨字〔2023〕473号)。
七、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12月4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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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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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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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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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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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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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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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
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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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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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22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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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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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2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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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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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6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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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67.76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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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国家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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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2023年12月4日 |
******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