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GF-2020-0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驿城区平安街等路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平安街等路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平安街(解放大道-文化路)、纱东路(雪松路-纱北路)等8条道路沿线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及部分雨污混接改造等工程。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等为准。
6. 工程承包范围: 驻马店市驿城区平安街(解放大道-文化路)、纱东路(雪松路-纱北路)等8条道路沿线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及及部分雨污混接改造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02月12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 年 02月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8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2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合同总价款:37358700.00元,其中施工价款为******集团公司财务监督中心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98.30%(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优惠)(约******.00元),设计费用:458300.00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捌仟叁佰元(¥458300.00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费率下浮,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振昊。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建设局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M4REXU 地址: 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西南角36号 邮政编码:463000 法定代表人:张嘉凯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银行: ******有限公司驻马店天中支行 账号:*098601 |
联合体成员:(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659C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69号A、B座2单元10层1003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柏秋云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汝河路支行 账号:*007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