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银行双鸭山分行广告商采购项目
拟采购内容的说明: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地点 |
1 |
广告商服务 |
一包:双鸭山西站(出站口)广告牌2块; 二包:新兴广场(原电业局楼顶)广告牌3块; 三包:双鸭山环路(黑煤职院)广告牌1块; 四包:双鸭山日报金融专刊; ******电视台宣传; 六包:双鸭山市人民广场广告牌1块。 |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50.8万元(一包:16万元;二包:12万元;三包:8万元;四包:0.8万元;五包:6万元;六包: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即"(三)必须******************银行双鸭山分行应对上一年度发布广告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经论证小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2、论证专家名单:刘颖志、祁大明、杨丽红。
3、质疑处理: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质疑,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视为无效质疑。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07号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 系 方 式:0469-******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方 式:0451-******
电 子 邮 箱:******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