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确产投[2022]77号
2、采购项目名称: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5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红丽(谈判组长)、冯爱芹、丁一(采购人代表)
******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必须以书面形式且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学校北50米
联系人:李玉喜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汝南县金铺镇行政东街四十号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喜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确产投[2022]77号
2、采购项目名称: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5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确产投[2022]77号a包 | 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项目 | ******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1 | 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项目 | 107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施工涉及电力线路拆改工程施工 | 20日历天 | 周千凯 | 豫******1075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红丽(谈判组长)、冯爱芹、丁一(采购人代表)
******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必须以书面形式且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学校北50米
联系人:李玉喜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汝南县金铺镇行政东街四十号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喜
联系方式:******